据广西各县应急部门调查统计,2019年全区共有53.19万受灾群众需要政府救助。为切实帮助受灾地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安全,2019年自治区财政已累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灾资金8855万元。为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厅要求各地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救助资金,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同时,各地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