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与属地内外的解析
(一)汉语授课普通高中
1.招生范围。汉语授课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所在地户籍的社会应届考生。市直属汉语授课普通高中(市第一、二、三中学)、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北师大鄂尔多斯附校按比例面向全市招生,旗区各普通高中除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类别不能跨旗区招生。
2.属地内、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属地内”指的是该普通高中所属旗区。“属地外” 指的是该普通高中所属旗区以外的其他旗区。
例1:达拉特旗第七中学属地内为达拉特旗,乌审旗高级中学属地内为乌审旗;
例2:市第一、二、三中学、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北师大鄂尔多斯附校招生范围分为属地内和属地外。属地内为东胜区和康巴什区,属地外为除了东、康地区外的其他七个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及伊金霍洛旗)。
(二)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
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所在地户籍的社会应届考生。市蒙古族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不分属地内外。具有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康巴什新区学籍或户籍的蒙古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的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旗区各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除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类别不能跨旗区相互招生,即只能在属地内招生。
例1:考生a具有准格尔旗户籍,在鄂托克旗蒙古族中学就读初中,参加2019年中考,该考生可以填报所有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志愿。
例2:考生b具有杭锦旗户籍,在杭锦旗蒙古族中学就读初中,参加2018年中考,该考生可以填报市蒙古族中学、杭锦旗蒙古族中学志愿。
2、对于招生计划中统招与分招的解析
(一)统招
统招是指普通高中在招生范围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招生政策。
例1:市第一中学属地外统招计划180人,表示市第一中学将通过“中考网报志愿与录取系统”在属地外所有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动录取180人。
例2:鄂托克前旗中学属地内统招计划147人,表示鄂托克前旗中学将通过“中考网报志愿与录取系统” 在属地内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动录取147人。
(二)分招
1.什么是分招
分招是指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的将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包括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60%的招生计划、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不包括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3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校的一种招生政策。通过“分招”录取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享受与统招生相同的待遇。
2.分招指标的计算
例1:假如达拉特旗第一中学属地内分招计划372人,达拉特旗第九中学实际参加中考人数为368人,达拉特旗实际参加中考人数为2144人,那么,达拉特旗第一中学分配给达拉特旗第九中学的分招指标数为64人(368/2144×372≈64,数据为四舍五入取整数)。注:此例中的数据均为假设。
例2:假如市第一中学属地外分招计划270人,鄂托克前旗中学实际参加中考人数为459人,市第一中学在属地外(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及伊金霍洛旗)实际参加中考人数为8164人,那么,市第一中学分配给鄂托克前旗中学的分招指标数为15人(459/8164×270≈15,数据为四舍五入取整数)。注:此例中的数据均为假设。
3.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分招政策:
(1)考生在2016年秋季入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并在该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就读期间未调班、择班,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2)由于工作调动、引进人才等原因,其子女随父母由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须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附:2019年中考自治区示范性、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指标公示
来源: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