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鄂尔多斯12月12日综合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兴安盟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杰简历
刘杰,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本科学历,1990年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87年12月,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
1987年12月至1990年12月,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公园路派出所副所长
1990年12月至2001年2月,先后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大队长
2001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003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7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东胜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11年9月-2017年10月,兼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副区长)
2017年10月,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2019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